您好,芜湖恒杰科技学校欢迎您!
  • 安徽省“三全育人”典型学部
  • 芜湖市“现代学徒制”试点单位
  • 安庆师范大学优质生源基地
  • 首都体育学院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教学实践基地
  • 安徽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
  • 安徽省民办学校先进单位
德育工作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德育管理 > 德育工作

学生品行学分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 2023-06-22 作者:

  

  

  品行学分制是对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检查、督导和管理,以数字的形式记录在案,具体体现是奖优罚劣,作为量化考核学生品行的重要规章制度,其目的是通过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,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学生的表现,强化学生“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”的意识和能力。

  一、生活区考核内容评分细则(此项考核也作为班主任量化考核的内容):

  1、床上的被子、枕头放置不到位或被子不折叠,扣1分。

  2、床上乱放东西,床底下脏,扣1分。

  3、鞋子乱放,有一双,扣1分。

  4、毛巾、牙刷、牙膏、洗衣粉、香皂盒等生活用品乱放,各扣1分。

  5、废纸篓里废物太多,不倒,寝室人员各扣 1分。

  6、宿舍、卫生间不拖或拖的不认真,扣1分。

  7、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允许,私自拿用,发现一次,扣2分。

  8、人为损坏室内物品,除按3倍罚款外,扣5分。

  9、不准窜寝室,不准高声谈笑或怪叫、骂架,发现一例,扣5分。

  10、不准乱抛赃物、乱泼污水,严禁向楼下抛掷废物,发现一例,扣2分。

  11、不准将饭菜、餐具带进宿舍,一律在学校餐厅就膳,剩余饭菜倒入指定容器内,不得乱倒,发现一例,扣10分。

  12、严禁在宿舍里抽烟、喝酒、打牌、赌博、看不健康小说等,发现一例,扣30分。

  13、不准在室内私拉电线,使用明火,发现一例,扣10分。

  14、学生家长和亲戚来校看望学生,只有该生在宿舍时方可进入,该生离开时家长一并离开;严禁学生擅自将其他人带进宿舍,严禁私自留宿外人,发现一例,扣1分。

  15、迟到或早退扣5分;早上不跑操者,扣10分;学生翻栏杆私自进入宿舍,扣10分。

  16、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,不准强词夺理、无理取闹,发现一例,扣5分。

  17、午休,学生一律进宿舍休息,违者扣10分。

  18、为了不影响别人正常休息,午休、晚休时间不准洗衣、吃东西,不准讲话,不准听、MP3、MP4、唱机,不准看书、做作业,不准私藏手机,不准开展打牌、下棋等娱乐活动,一经发现予以没收,并扣10分。利用电子设备传播淫秽视频,扣30分。

  19、被评为“文明寝室”,按“文明宿舍”奖励办法,给每位成员加5分。

  注:①不准带贵重物品到寝室,遗失自负,50元以上的钱交班主任或教官保管,遗失自负;②扣分或加分纳入班级考核量化。

  二、教学区考核内容评分细则:

  1、无故迟到,扣1分。

  2、旷课一节,扣2分。

  3、不准在班级和过道追逐打闹、大声喧哗,发现一次,扣1分。

  4、上课铃声响前2分钟,学生应该进教室坐好,将相关上课用品放在课桌上,等候老师上课,违者扣1分。

  5、上课时不许喝水、吃零食,违者扣1分。

  6、上课(包括自习课、晚自习)必须保持安静,不随便讲话,不随便离位,不传纸条,不随便出教室,发现一例,扣2分。

  7、眼保健操乐声响起,学生停止一切活动,严禁不做眼保健操或做眼操不认真、看书、做作业等,有一例扣1分。

  8、每位学生应按时、独立完成作业,严禁抄袭或不做作业,一次扣1分。

  9、考试作弊,一经发现除以相应的处罚外,扣10分。

  10、考试进行中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提前交卷,因故提前交卷的,离开教室后不得在教室附近或走廊内大声喧哗和逗留,发现一次,扣1分。

  11、打架、盗窃主犯分别扣60分;被打者、从犯分别扣10分和30分。

  12、和老师顶撞扣10分。

  13、值日时桌凳不整齐,室内走廊地面不干净,学生物品乱放,垃圾乱倒,有一例,扣1分。

  14、在课桌、墙上乱图、乱画,扣5分。

  15、向室内、窗外乱扔废品,发现一例,扣10分。

  16、月考、期中、期末考试进入年级10%名次,加10分;进入20%名次,加5分。

  17、在校内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加5分;市级获一等奖的加20分,二等奖加15分,三等奖加10分,优秀奖加5分;省级一等奖加80分,省级二等奖加50分,省级三等奖加30分。

  18、获校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班干”荣誉称号的,加5分;获区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班干”荣誉称号的,加10分:;获市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班干”荣誉称号的,加15分;

  三、日常文明修养考核评分细则:

  1、不配合检查或发现学生违规,拒不承认或冒充他人,扣20分。

  2、自觉遵守纪律,保持阅览室、实验室的安静,不随意讲话、嘻笑或哄闹,否则有一次,扣10分。

  3、升旗仪式或做操期间等集体活动,学生一律不准讲话,否则扣10分。

  4、开会期间不随便讲话,不看书,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,一经发现,扣10分。

  5、遵守就餐纪律,按顺序排队购饭、菜,不得拥挤、哄闹,不得插队,不得替别人代购,一经发现,扣10分。

  6、要珍惜粮食,保持食堂清洁,尽量不剩饭菜,如有剩余,倒入指定地点,不得将饭菜倒在桌上、地面、水池内;餐具送到指定地点,一经违反,扣10分。

  7、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不做广播体操,不上体育课,扣3分。

  8、仪表端庄大方,女生不烫发、不染发,不涂口红、指甲油,不戴项链、耳环,不描眉;男生不染发、不留长发,发现一例,立即改正,并扣10分。

  9、要使用文明用语,与老师谈话不礼貌,扣10分。

  10、同学间相互尊重、团结友爱,不起绰号,不说粗话、脏话,发现一例,扣10分。

  11、爱护公物,不攀折花木、不践踏草坪,不损坏公共标语牌等,发现一例,除按价赔偿外,扣10分。

  12、不拿别人缺陷开玩笑,不搞恶作剧,不能让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焦虑和痛苦之上,不戏弄人,发现一例,扣2分。

  13、在校园内不乱吃零食,更不允许边走边吃零食,发现一例,扣10分。

  14、拾到钱物主动交公的,酌情加1—20分。

  15、出现男女生交往过密现象,发现一例扣30分,并视情节严重性,给予相应处罚。

  16、非正常出校园(含翻墙头、伪造出门条等),扣30分,并视情节严重性,给予相应处罚。

  附则:

  1、以上各项考核一律纳入学生品行学分考核,同时,纳入班级量化考核。

  2、每位学生基础分100分。学期内扣分达30分,给予记大过处分;扣分累计达50分,留校查看,记入学籍档案;扣分累计达60分,劝退。

  3、德育处给每位学生建立学生电子和文字档案,扣分执行人可由行政干部、执周教师、学生会、团委、班主任等记录,并作文字上报德育处汇总处理。

  4、班主任主动上报德育处的,可考虑不扣班级量化分,明知隐瞒不报,可加倍扣除班级量化分。

  

上一条: 学生品行学分实施细则

下一条: 无